一、基本介紹
關鍵績效指標(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是把企業的戰略目標分解為可操作的工作目標的工具,是企業績效管理的基礎。KPI可以使部門主管明確部門的主要責任,并以此為基礎,明確部門人員的業績衡量指標。建立明確的切實可行的KPI體系,是做好績效管理的關鍵。關鍵績效指標是用于衡量工作人員工作績效表現的量化指標,是績效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KPI法符合一個重要的管理原理--“二八原理”。在一個企業的價值創造過程中,存在著“80/20”的規律,即20%的骨干人員創造企業80%的價值;而且在每一位員工身上“二八原理”同樣適用,即 80%的工作任務是由20%的關鍵行為完成的。因此,必須抓住20%的關鍵行為,對之進行分析和衡量,這樣就能抓住業績評價的重心。
二、KPI的特點
1、對公司戰略目標的分解。
這首先意味著,作為衡量各職位工作績效的指標,關鍵績效指標所體現的衡量內容最終取決于公司的戰略目標。當關鍵績效指標構成公司戰略目標的有效組成部分或支持體系時,它所衡量的職位便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的相關部分作為自身的主要職責;如果KPI與公司戰略目標脫離,則它所衡量的職位的努力方向也將與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產生分歧。
KPI來自于對公司戰略目標的分解,其第二層含義在于,KPI是對公司戰略目標的進一步細化和發展。公司戰略目標是長期的、指導性的、概括性的,而各職位的關鍵績效指標內容豐富,針對職位而設置,著眼于考核當年的工作績效、具有可衡量性。因此,關鍵績效指標是對真正驅動公司戰略目標實現的具體因素的發掘,是公司戰略對每個職位工作績效要求的具體體現。
最后一層含義在于,關鍵績效指標隨公司戰略目標的發展演變而調整。當公司戰略側重點轉移時,關鍵績效指標必須予以修正以反映公司戰略新的內容。
2、對績效可控部分的衡量。
企業經營活動的效果是內因外因綜合作用的結果,這其中內因是各職位員工可控制和影響的部分,也是關鍵績效指標所衡量的部分。關鍵績效指標應盡量反映員工工作的直接可控效果,剔除他人或環境造成的其它方面影響。例如,銷售量與市場份額都是衡量銷售部門市場開發能力的標準,而銷售量是市場總規模與市場份額相乘的結果,其中市場總規模則是不可控變量。在這種情況下,兩者相比,市場份額更體現了職位績效的核心內容,更適于作為關鍵績效指標。
3、KPI是對重點經營活動的衡量,而不是對所有操作過程的反映。
每個職位的工作內容都涉及不同的方面,高層管理人員的工作任務更復雜,但KPI只對其中對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影響較大,對戰略目標實現起到不可或缺作用的工作進行衡量。
4、KPI是組織上下認同的。
KPI不是由上級強行確定下發的,也不是由本職職位自行制定的,它的制定過程由上級與員工共同參與完成,是雙方所達成的一致意見的體現。它不是以上壓下的工具,而是組織中相關人員對職位工作績效要求的共同認識。
三、常見的三種KPI指標
關鍵業績指標指明各項工作內容所應產生的結果或所應達到的標準,以量化最好。最常見的關鍵業績指標有三種:
1、效益類指標,如資產盈利效率、盈利水平等;
2、營運類指標,如部門管理費用控制、市場份額等;
3、組織類指標,如滿意度水平、服務效率等。
四、制定KPI目標的要點
建立KPI指標的要點在于流程性、計劃性和系統性。
1、首先明確企業的戰略目標,并在企業會議上利用頭腦風暴法和魚骨分析法找出企業的業務重點,也就是企業價值評估的重點。然后,再用頭腦風暴法找出這些關鍵業務領域的關鍵業績指標(KPI),即企業級KPI。
接下來,各部門的主管需要依據企業級KPI建立部門級KPI,并對相應部門的KPI進行分解,確定相關的要素目標,分析績效驅動因數(技術、組織、人),確定實現目標的工作流程,分解出各部門級的KPI,以便確定評價指標體系。
2、然后,各部門的主管和部門的KPI人員一起再將KPI進一步細分,分解為更細的KPI及各職位的業績衡量指標。這些業績衡量指標就是員工考核的要素和依據。這種對KPI體系的建立和測評過程本身,就是統一全體員工朝著企業戰略目標努力的過程,也必將對各部門管理者的績效管理工作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指標體系確立之后,還需要設定評價標準。一般來說,指標指的是從哪些方面衡量或評價工作,解決“評價什么”的問題;而標準指的是在各個指標上分別應該達到什么樣的水平,解決“被評價者怎樣做,做多少”的問題。
3、必須對關鍵績效指標進行審核。比如,審核這樣的一些問題:多個評價者對同一個績效指標進行評價,結果是否能取得一致?這些指標的總和是否可以解釋被評估者80%以上的工作目標?跟蹤和監控這些關鍵績效指標是否可以操作?等等。審核主要是為了確保這些關鍵績效指標能夠全面、客觀地反映被評價對象的績效,而且易于操作。
每一個職位都影響某項業務流程的一個過程,或影響過程中的某個點。在訂立目標及進行績效考核時,應考慮職位的任職者是否能控制該指標的結果,如果任職者不能控制,則該項指標就不能作為任職者的業績衡量指標。比如,跨部門的指標就不能作為基層員工的考核指標,而應作為部門主管或更高層主管的考核指標。
五、確定關鍵績效指標的原則
SMART原則:SMART是5個英文單詞首字母的縮寫:
S代表具體(Specific),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
A代表可實現(Attainable),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
R代表價值性(Rewarding),指績效指標是與上級目標具明確的關聯性,最終與公司目標相結合;
T代表有時限(Time-based),注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
六、KPI指標制定的流程
確立KPI指標的要點在于流程性、計劃性和系統性,其具體的操作流程如下:
1、確定業務重點。明確企業的戰略目標,并在企業會議上利用頭腦風暴法和魚骨分析法找出企業的業務重點,也就是企業價值評估的重點。然后,再用頭腦風暴法找出這些關鍵業務領域的關鍵業績指標(KPI),即企業級KPI。
2、分解出部門級KPI。各部門的主管需要依據企業級KPI建立部門KPI,并對相應部門的KPI進行分解,確定相關的要素目標,分析績效驅動因數(技術、組織、人),確定實現目標的工作流程,分解出各部門級的KPI,以便確定評價指標體系。
3、分解出個人的KPI。各部門的主管和部門的KPI人員一起再將KPI進一步細分,分解為更細的KPI及各職位的業績衡量指標。這些業績衡量指標就是員工考核的要素和依據。這種對KPI體系的建立和測評過程本身,就是統一全體員工朝著企業戰略目標努力的過程,也必將對各部門治理者的績效治理工作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4、設定評價標準。一般來說,指標指的是從哪些方面衡量或評價工作,解決“評價什么”的問題;而標準指的是在各個指標上分別應該達到什么樣的水平,解決“被評價者怎樣做,做多少”的問題。
5、審核關鍵績效指標。比如,審核這樣的一些問題:多個評價者對同一個績效指標進行評價,結果是否能取得一致?這些指標的總和是否可以解釋被評估者80%以上的工作目標?跟蹤和監控這些關鍵績效指標是否可以操作等等。審核主要是為了確保這些關鍵績效指標能夠全面、客觀地反映被評價對象的績效,而且易于操作。
每一個職位都影響某項業務流程的一個過程,或影響過程中的某個點。在訂立目標及進行績效考核時,應考慮職位的任職者是否能控制該指標的結果,如果任職者不能控制,則該項指標就不能作為任職者的業績衡量指標。比如,跨部門的指標就不能作為基層員工的考核指標,而應作為部門主管或更高層主管的考核指標。